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1-02-19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对“优抚对象”免收挂号费的通知
根据《茂名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来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就诊时,凭有效证件免收门诊挂号费,看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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