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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
冒充"市委书记亲侄"骗52万巨款 被判11年
2010-06-18 05:07:38  来源:中新茂名网 【 繁体】 评论:0

  “声称只要给20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就可在一个月内帮事主办好采沙证的相关批文,事主信以为真汇入52万元后,谁知这位市委书记的‘亲戚’却销声匿迹……”昨日,记者从茂南区人民法院获悉,冒充广东某县级市市委书记亲侄进行诈骗的朱向民,日前在茂南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朱向民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现年38岁的被告人朱向民,是茂名市茂南区人。据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朱向民经刘某介绍认识事主黄某华后,以其是广东某县级市市委书记的亲侄为由,谎称可以一个月内帮黄某华办好采沙证的相关批文,但要20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前期先付52万元。2007年8月31日至9月18日期间,黄某华分别汇入30万元、20万元及2万元到朱向民工商银行的账户,朱向民收到黄某华该笔52万元汇款后没有去办理相关事宜,而是逃匿,并将该款用于赌博输光了。

  2009年8月23日17时许,被告人朱向民在茂名被抓获,公安机关以涉嫌犯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实施逮捕。

  茂南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向民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5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朱向民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上缴国库。(关家玉 李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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