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茂港一90后男子梁某利用钩绳攀墙爬入一家石金钱龟养殖户二楼养龟房盗窃石金钱龟,被茂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90后的梁某高中毕业后在家经营电动车专卖店,因其比较有经济头脑,信息灵通,加上自家 也养殖石金钱龟,便兼职做起了石金钱龟交易中介,附近石金钱龟养殖户常叫他帮忙察看石金钱龟养殖情况和介绍买家。一日,梁某应邀到一年纪较大的养殖户周某家中的二楼养龟房帮忙察看石金钱龟养殖情况,发现该养殖户的石金钱龟养得很好,有20多只近10年的老石金钱龟,每只有2、3斤重,这些石金钱龟很值钱,而养龟房的窗没有防盗网,门也没有锁,当时梁某还好心提醒周某要注意安装防盗网防盗。 某日,梁某无意中在电视里看到有人利用钩绳攀墙入室盗窃后,突来灵感,认为自己是体育生,攀爬技巧比较熟练,应该可以轻松盗得养殖户周某家中的石金钱龟。于是,在今年8月的一个晚上,梁某利用钩绳成功爬上养殖户周某家的二楼,进入到养龟房从养龟池中盗取了16只石金钱龟。得手后,梁某在网上联系到了买家,以石金钱龟是自己养殖的名义将所盗13只石金钱龟高价卖给了一个买家,获得赃款8万余元,另外3只石金钱龟也以自己养殖的名义用以送人抵债。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侦查,很快利用养殖户周某提供的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归案,并及时追回了16只石金钱龟(详见茂名日报9月24日B5《法治》版报道)。案件移送茂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梁某时,梁某悔恨不已,泣不成声,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犯罪嫌疑人梁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是入户盗窃的情节,茂港区人民检察院已于昨日依法批准对其执行逮捕,梁某的悔恨与眼泪已于事无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柯小瑛 于兵万 谭媚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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