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色魔奸杀7岁幼女抛尸井底 被判死缓检察院抗诉 茂名色魔奸杀7岁幼女抛尸井底 被判死缓检察院抗诉 茂名色魔奸杀7岁幼女抛尸井底 被判死缓检察院抗诉 数百名村民联名上书要求重判死刑,省高院已立案 茂名信宜市公雷村的村民林江勇,在2009年强奸一名7岁幼女,受害者家长不愿将事情张扬出去,双方和解,林江勇赔偿500块钱了事,并且写了“不会再犯”的保证书。然而仅过去一年,林江勇又将魔爪伸向另一名7岁幼女,该幼女遭遇强奸和拘禁,最后被林江勇灭口,丢进枯井摔死。 去年年底,茂名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江勇死缓。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量刑不当。昨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省高院已经立案,目前案件正处于省检察院审阅阶段,尚未决定是否支持抗诉。 昨日记者到茂名信宜市公雷村了解事情始末。这个人口只有600多人的小山村,四面环山,村民的房屋倚山而建,稀稀疏疏。时近中午,斜曲的山路上碰到的村民极少,整个村子格外安静。老一辈的村民说,几乎村里的青壮劳力都出外打工,赚了钱回家盖房子,房子盖好后又长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老人和小孩独守。 家中独子性格孤僻 说起去年发生的该起强奸幼女的案件,有的村民推测认为,在2009年林江勇强奸一名幼女后,如果村干部不调解,将他绳之于法,或许就不会有另一名幼女遇害。今年6月13日,数百名村民特地联名上书法院,称林江勇“罪行令人发指,手段极其凶残,请求司法机关判罪犯立即枪决”。 村民们对林江勇并没有好印象。今年21岁的他,是家中独子,有三个姐妹,父母都是水泥工。家里经济情况并不富裕,在2009年初,家里才用土块垒起新的平房。林江勇读到小学二年级就辍学,在家帮忙干活,后出外打工。林江勇的邻居称,他好逸恶劳,总是出外打工一段时间后就回家休息,再换另一个工作。2009年案发前,林江勇已从韶关回家住了几个月,跟着父亲做水泥工,有偷鸡摸狗的行为,但性格又古怪、孤僻,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 目前案件在省检审阅阶段 领到判决书后,冯燕的家属表示不满,请求茂名市检察院提出抗诉。2011年1月4日,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在给家属的《抗诉请求答复书》中称:“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不当,决定抗诉。”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已经由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广东高院已于2011年3月13日立案。目前该案正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审阅案件,尚未决定是否支持抗诉。 广东高院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在此案二审过程中一定会高度关注社会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严格依法审理好此案,确保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关于冯燕] 家属至今未获赔偿道歉 受害的两名幼女是同班同学,都由爷爷奶奶抚养。冯燕遇害后,给家属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黄英群和冯有全一提起孙女眼泪就叭嗒叭嗒往下掉。在他们的儿子去世后,儿媳妇就改嫁,留下刚出生的孙女,7年的感情和辛劳抚养,留下冯燕听话、懂事的回忆。冯燕去世后,只留下两张照片。照片是一家人在2009年春节去信宜市区玩的时候拍的,照片中可爱的她拿着气球,圆圆的脸上写满稚气。黄英群说,事发距今已经一年多了,他们没有拿到一点赔偿,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关于罗青] 已慢慢走出阴影 另一名受害者罗青,家人称她两年来一直生活在阴影中。“在那个贼佬(林江勇)被抓前,每天上学放学我都要送她接她。”周容说,在林江勇被抓后,公安部门让罗青到医院做鉴定,发现还有子宫发炎等,“至今还在吃药,老喊肚子疼、脚疼”。罗青爷爷今年92岁,奶奶也已77岁,还能照顾她多久?周容说,走一步算一步。 可以明显看到的是,在林江勇被抓后,罗青已经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虽然还是不大跟其他人沟通,但周容说她现在话变得多起来、也爱笑了。在她家墙壁上贴着几张她去年和今年拿的奖状,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去上海读医学专业的表姐打来电话后,她还说以后也要当医生。 律师: 罗青家属可另外要求赔偿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的胡周雄律师称,对于民事赔偿可以进行调解,但赔偿应该接近法定的标准,该案中林江勇对罗青家属500块钱的赔偿显失公平,家属可以不受协议书的约束,另外要求赔偿。胡律师认为,既然法院已经认定了该起强奸犯罪事实,罗青可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在案件的再审过程中做刑事附民事诉讼索赔。 胡周雄同时认为,该案法院一审死缓的判决实属轻判,法律规定对有强奸幼女等性质恶劣的强奸案件,依法可以处以无期徒刑的量刑。再加上故意伤人罪可以判处死刑,林江勇应当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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