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
农事起争执咬人一口 电白一农妇领刑六个月
电白区麻岗镇两农妇因农事发生争吵,继而大打出手,其中一农妇情急之下,一口咬向对方并致其轻伤,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六个月。 2013年12月某日,电白区麻岗镇某村50岁农妇钟某某在自家农田耕作时,同村妇女林某某亦在附近田地除草。刚开始两人还相安无事,各自忙活着,后因林某某将所除杂草堆放在与钟某某家农田相毗邻的田埂上,两人发生了口角。在吵得面红耳赤后,两人干脆抱在一起扭打起来,并致双方都倒在了地上。此时,情急之下的钟某某竟一口咬住林某某下巴,并狠狠咬出一大块肉后吐在地上。后林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林某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2013年3月,钟某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以钟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向电白法院提起公诉。 电白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钟某某与他人打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刑罚。鉴于钟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电白区法院遂综合其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张伍 古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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