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交警侦查部门成功侦破一宗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交通肇事嫌疑人卢某成。据悉,卢某成一个多月前曾驾驶无牌摩托车与另一辆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一名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 摩托相撞引发命案 两年青人弃车逃逸 7月30日12时40分,两名年青人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电白区羊角镇板桥坡村路口路段时,与从右侧路口驶出的由李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及其所搭载的乘客思某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两名年青人弃车逃逸。 民警锁定嫌疑人 逃逸司机终自首 为及时侦破此案,抓获交通肇事嫌疑人,还死伤者一个公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侦查大队即刻成立专案组,协调相关警种配合,尽快侦破此案。 专案组办案民警多次深入事发现场,认真细致勘查,提取痕迹物证,并走访附近村庄群众和寻找事故目击证人(或报案人),了解事发经过。 由于案发路段属于县道,周围可利用的视频资源有限,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民警继续沿案发现场周围村庄步行20多公里,寻找珠丝马迹,寻找目击证人;另一路民警根据现场遗漏的摩托车和提取的痕迹物证等通过商请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参与该案侦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结合视频组截取图像资料进行排查甄别,2014年8月10日初步锁定交通肇事嫌疑人为高州市云潭镇垌尾大田头村的卢某成。为了进一步摸清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在高州市公安局云潭派出所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办案民警多次到卢某成家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早日投案自首。 9月5日上午,交通肇事嫌疑人卢某成在其家属陪同下到支队侦查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卢某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目前,交通肇事嫌疑人卢某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执行刑事拘留。 交通事故后逃逸 最高可判7年刑 据交警部门介绍:出现交通事故后,“逃逸与否,结果不同。”出现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一般负事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减轻处罚,但也要负主要责任。“只要是出现重伤一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司机将负刑事责任,将面临最高刑期7年的处罚。”相反,如果不逃逸,警方将根据事故情况划定事故责任,死亡一人以下,肇事司机负事故同等以下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司机可免于刑事责任。(刘锋兰 杨瑞娟 彭崇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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