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
化州一对耄耋夫妇状告三儿子要求给付赡养费
近日,化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罕见”的赡养费纠纷案件。两位八旬老夫妇,泪眼婆娑地控诉三个儿子不尽孝道,他们体弱多病,生活困顿,三个儿子竟不愿担负赡养责任。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两老唯有将三个儿子告上法院。 案情回放 今年86岁的朱某与82岁的黄某是夫妻关系,他们共生育了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现两老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朱某在2013年因患病先后在高州市人民医院和化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中两名子女对他们关心照料,另外三个儿子却不闻不问,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医药费用。气愤之下,两老一纸状书将三个儿子告上法院,要求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承担500元的赡养费和分摊医疗费。 法官说法 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可现实生活中,却依旧存在很多古稀老人因赡养问题,不得不与子女对簿公堂。办案法官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不过,该案中,朱某请求的赡养费偏高,结合当地的人均生活水平,法院判决三个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25元。至于原告朱某所提出的医疗费,减去已经报销的费用,三个被告每人支付2170元。(朱文军 周颖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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