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声称被包工头拖欠工钱 民工火烧通信机站领刑3年半
今年5月,高州一民工以包工头拖欠其工钱为由,泄愤纵火烧毁其参与建造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位于高州市马贵镇大西石兰垌村黄江坑岭顶上的机站。近日高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李某林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6日15时许,李某林以包工头拖欠其工钱为由,去到其参与建造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位于高州市马贵镇大西石兰垌村黄江坑岭顶上的机站,用其携带的工具砸门进入后用柴油、旧棉被等物品纵火烧毁机站内RBS2202机柜、空调、蓄电池等设备,致使大西机站范围内网络信号受到影响。经鉴定,该机站被烧毁设备共价值人民币336833元。 据李某林在侦查机关的供述,2011年至2012年5月份期间,李某林曾跟信宜的一个工程承包人傅某某到高州市马贵镇大西石兰垌参与大西机站建筑材料运送工作。工程结束后李某林认为傅某某欠其工钱2万多元,追讨未果产生愤恨,就决定到大西机站毁坏设备。而包工头傅某某证言则称,李某林在2012年4至5月只做了约12日工,离开时高州市建造某公司的一个叫李某的人与李某林计算清楚了工资1000元。 “我的行为很错误,我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追讨工资,我感到很后悔,请求人民法院从宽处理。”庭审时候,被告席上的李某林悔恨交加,向合议庭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朱祖永 彭德劲 林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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