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发赞助资金建造篮球场,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是,篮球场建好已有一个半月,但捣制篮球场地板的水泥竟未凝结。花了钱,出了力,竟落得如此结果,村民们感到十分气愤,他们把水泥经销商林某投诉到消委会,要求消委会为他们讨回公道。 这事发生在高州市根子镇元坝村委会河绳村。为了让乡亲们工余饭后有个锻炼身体的场地,村里决定以村民自发赞助资金的方式在村中建造一个篮球场。看到有这等好事,村民们十分赞同。他们说干就干,派村民丁某到该镇公垌村水泥经销商林某处,购买了广西北流市某水泥厂生产的某牌子普通硅酸盐水泥21.5吨,每吨320元,总价款6880元。然而,让他们感到不解的是,使用该牌子水泥捣制篮球场地板一个半月后竟还没有凝结。情急之下,丁某等村民于5月25日向高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要求消委会予以处理。 该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及时与该市建设局和水泥经销商进行联系,派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在现场,工作人员首先用石头、铁钉等物在篮球场地板上轻轻一刮,结果发现水泥沙很轻易就被划掉成粉末。接着,在该市建设局检测站两位工程师和经销商的协助下,使用“回弹法”检测枪的方法检测到混凝土的强度压力和质量都存在一定问题。在场的经销商对这一检测结果表示认可。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河绳村村民讨个公道。该市消委会于近日组织高州建设局检测站、厂方、经销商和村民代表在消委会进行多方调解。在调解中,检测站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建议:该篮球场在原来捣制14公分厚度混凝土的基础上,另再捣制10公分厚度混凝土,捣制好的篮球场可投入正常使用。但捣制10公分厚度,经预算需用46.4立方米混凝土,按每立方混凝土现行价格计算,预算总造价1.1万元。在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下,三方终于达成协议:广西北流市某水泥厂同意一次性补偿1万元给该村民,经销商林某同意一次性补偿1000元给该村村民,村民不再追究各方责任。 该村村民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他们激动地说:“多亏消委会为我们挽回了损失,消委会真不愧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成城 刘国明 陈华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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