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蒙冤52年教师恢复名誉
前天下午,茂名中院有关法官一行4人前往高州农校,向全校干部、教职员工宣告,曾是该校教师因历史返革命案而蒙冤的丘泽遷无罪,彻底为其恢复名誉。 据了解,已故的丘泽遷原是高州县长坡镇银坑村人,1937年大学毕业后,曾先后在雷州师范学校、化州职业学校、高州中学、高州县农校任教。因历史返革命案,于1957年被高州县人民法院判决管制教养。丘泽遷不服提出上诉,经原湛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丘泽遷去世后,其儿子丘震不服高州县人民法院及湛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申诉。1988年4月,茂名中院再审判决撤销原湛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丘泽遷无罪。再审 判决作出后,茂名中院依法将再审判决书分别送达了丘震本人、茂名市委复查办。 应丘泽遷家属要求,茂名中院于近日将再审判决书送达高州市教育局、高州中学、高州农校。此次市中级法院、高州法院有关法官前往高州农校,向全校干部、教职员工宣读市中院1988年的再审判决书,“原判认定丘泽遷解放前指名捕捉革命青年沈季平,解放后烧毁高州中学伪档案及任伪党区分部书记和参加中统特务任通信员的问题,现经查实无实据,不予认定。”宣告丘泽遷无罪,彻底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黎斯 叶滢 欧卫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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