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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广东首家养猪合作社要再度启航
2010-12-15 07:12:23  来源:南方农村报 【 繁体】 评论:0

  核心提示:12月4日,在化州市北岸区“化州市养猪协会”办公室,徐伟光久久注视着墙上的14块牌匾,全然不觉香烟即将燃到手指。“这是协会十年发展历程的见证。”徐伟光告诉记者。牌匾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先进民间组织”、“先进单位”等文字赫然在目,只是有的依然光彩熠熠,有的却已锈迹斑驳。12月23日,“化州市养猪协会”即将迎来它的十周年“诞辰”。十年,对徐伟光和这家“广东省最早的县级养猪行业协会”来说,走过的是一段不寻常的道路。

  养户维权催生协会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化州市养猪规模在粤西地区名列前茅,但行业管理却十分混乱。

  徐伟光回忆,当时政府对生猪收购实行“一把刀”政策,即由政府统购统销。政府统购导致一方面收购价格偏低,另一方面又经常违规收费。

  2000年下半年,38户养猪大户决定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畜牧局任职的徐伟光,由于熟悉政策,同时也有丰富的养猪经验,被他们推选为主要负责人。

  徐伟光带领养户走上了维权的道路,他们通过向上级反映问题、求助媒体等方式,最终迫使化州市相关部门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政策。

  维权取得的成效,让养户看到了联合的力量。经过一番协商之后,38户养猪大户决定动员化州市的养猪户联合起来,通过成立养猪协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0年12月23日,经过筹划之后,“化州市养猪协会”呱呱坠地,徐伟光被推选为第一任会长。

  政府扶持发展迅猛

  “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会方针,以及对化州市养猪行业服务空白的填补,“养猪协会”不仅引起了化州市养猪户的兴趣,也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关注。

  “协会刚进入筹备阶段,化州市一位副市长就向我们表示了支持。”徐伟光告诉记者,这位副市长当时对他说,化州市的养猪业要发展,需要一个为养户服务的农民组织。因此,他希望这个协会能办好。

  政府的支持很快落到了实处。1998年10月25日开始实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因此,政府部门就允许养猪协会将从饲料、兽药厂家低价批发购入的饲料和兽药,在增加少量的运输费用和利润之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协会会员,即所谓的“服务性经营活动”。

  “允许增加少量利润,这实际上是政府对我们的‘关照’。”徐伟光认为,协会会员从这种“代购代销”的“服务性经营”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而协会也从中获得了维持运转的经费。随后,协会每年3-6次的培训活动也搞得红红火火,有时候由于来听课的养户太多,同一内容的培训不得不分两天进行。

  各种奖励和荣誉也接踵而至养猪协会先后被评为“茂名市先进民间组织”、“广东省先进民间组织”、“茂名市科协工作先进单位”等,连续几届周年庆典均不乏省、市各级领导的身影。

  2004年底,养猪协会会员达到了空前的422人,全市养猪大户基本都已加入协会,化州市养猪协会一时声名鹊起,门庭若市。

  官民博弈遭遇危机

  然而,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打断了协会如日中天的发展势头。

  2005年初,有会员向协会反映当地畜牧局对每头生猪收取防疫费4元、耳标费1元,而根据省农业厅下发的文件,这些费用是不能收取的。

  为了维护会员利益,徐伟光再次采取了向上级反映情况、向媒体求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很快,在各方压力下,化州市畜牧局进行了整改,这两项违规收费也被暂时取消了。

  然而,在收费被取消两个月之后,市里的相关领导提出,希望协会能帮他们做做养户的思想工作,这两项收费能不能只收一半。

  “当时我们也是体谅到政府部门的难处,同时也觉得还是需要他们的支持,就同意了。”徐伟光告诉记者,但事实上除耳标费没收外,每头猪4块钱的防疫费一分没少收。

  维权行动功败垂成,徐伟光和养猪协会不光得罪了政府,也得罪了养户。

  “养户骂我们,说明明告状赢了,为什么还要收费?政府部门指责我们在带领养户‘闹事’。”回忆当时的遭遇,徐伟光觉得自己和协会“很冤枉”。

  事件的影响继续发酵。2005年8月,养猪协会的账户“因为欠税”突然被化州市税务部门查封了。

  “我们微薄的利润连维持协会运转都不够,怎么突然就说我们欠税?”徐伟光猜测,这是地方政府在“杀鸡儆猴”。

  2005年底,480多户会员有一大半退会,协会会员一度只有100多户,红火一时的协会,一时冷清了下来。

  新政出台走向分裂

  尽管与政府关系变僵,但协会的活动依然搞得颇有声色。到2007年初,协会会员又“回暖”到了200多户。

  然而,危机再次悄然来临。

  由于在防疫费等问题上与政府对垒,政府对协会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2007年1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随后,政府不再对协会进行免税“关照”,协会如果要继续为会员“代购代销”,就必须转为合作社。

  2008年初,协会8周年庆典刚结束,近200名会员开始商议成立合作社。然而,商议刚一开始,就发生了分歧。一位副会长在会上提出,合作社应该按股份制改组,他当场表示自己愿意入资100万元入股。他的提议遭到了部分会员的反对,他们认为这将导致协会沦为少数人控制的“股份公司”,而协会这些年积累的一定资产,也将归入大股东门下,小股东则获利甚微。

  会议不欢而散。2008年11月,这位副会长带着协会一班人马组建了“化州市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理事皆为资产过百万的养猪大户。

  徐伟光和他的“化州市养猪协会”则走上了另一条道路。2009年初,剩下的158名会员在经过商议之后,决定在保留协会的同时,新成立“化州市协和养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股金被限制在1000元到5000元之间。

  曾经显赫一时的化州养猪协会,从此一分为二,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维权无力现状堪忧

  “化州市养猪协会”和“化州市协和养猪专业合作社”采取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形式运作,尽管多了一个称谓,但养猪协会当年的辉煌却再也难以重现。

  合作社成立之后,协会从厂家手中拿货的商品,按照市场价出售,这种价格回升不仅使得客户大为减少,更重要的是,协会会员难以再享受以前的那些优惠。

  徐伟光坦承,随着合作社经营性的加强,协会的服务性质正在渐渐减弱。今年9月份,有协会会员向徐伟光反映,国家政策规定每头母猪的100元补贴,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发到养户手上了。

  “这些事情我现在不想管了,因为根本管不了也管不过来。”徐伟光表示无奈。2007年当地政府拖欠母猪补贴,他当时通过求助媒体,最终在茂名市政府的干预下才将补贴发了下来,但是2008年一切又卷土重来,母猪补贴费仍然拖欠。

  徐伟光表示,现在合作社主要功能是经营,协会的服务和维权功能已经走到了尽头,这些年经过的风风雨雨,他已经感觉身心疲惫。

  “我今年58岁,干完这一届,我也就退休了。”徐伟光说。

  作为农民组织,廉江市和寮镇“和兴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虽与“化州养猪协会”不尽相同,但二者内在的发展阶段,却惊人地一致。

  12月5日下午,在廉江市和寮镇,记者见到了“廉江市和兴养猪专业合作社”前理事长潘耀光,这位曾经名声在外的“广东省首家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现在一门心思都放在扩建自己的第三个养猪场上,曾经的合作社,他已不再关注。

  “合作社一开始在政府的支持下搞得红红火火,但搞了两三年,没什么成绩。”潘耀光告诉记者,由于对合作社发展的失望,他在“主政”一届之后,毅然辞职。

  2006年底,由于养猪疫情复杂,和寮镇的许多养殖大户开始了联合防疫,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7年初,尝到甜头的养猪大户们开始商量建立合作组织、维护养猪户利益的问题。

  2007年8月10日,“和兴养猪专业合作社”挂牌成立。随后,在政府的支持下,合作社在短期内迅速发展,一年之内,和寮镇的50个养猪大户全部入社。

  “政府扶助合作社,一方面是为了促进本地区养猪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树立一个合作社建设的标杆。”潘耀光回忆,在合作社刚搞起来的时候,隔三差五有人过来“取经”,地方政府赚足了面子。

  然而,随着合作社在全国各地的发展,“和兴养猪专业合作社”的示范意义日渐递减,来学习的人越来越少,光环褪色的合作社,渐渐提不起政府的支持热情。

  潘耀光告诉记者,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对政府产生了很强的依赖性,什么事情都想找政府解决,这与当初成立合作社时发挥养户自主性的初衷,明显是背道而驰。

  2009年,潘耀光辞去合作社理事长职位,此后,和寮镇的很多养猪户也和他一样,虽然挂名还是合作社的社员,但实际上,却已经不再关注合作社。

  合作社渐成形式,但并不代表养户不再需要合作组织。潘耀光向记者透露,近两三个月以来,和寮镇的一些养户又在筹划成立一个新的合作社,现在正在动员他加入。

  “他们让我去当社长,我还在考虑。”潘耀光告诉记者,他的顾虑是,如果新合作社重走原来合作社的老路,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记者观察 唯有政府转型协会才能壮大

  “化州养猪协会”和“和兴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实际上向我们展现的是一部政府与农民组织关系的变迁史。

  这部变迁史包括五个阶段,五个阶段往复交替,并且首尾相接。第一阶段,农民从自身利益需求出发,希望通过建立农民组织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阶段,政府觉察到农民的动向后,感觉这种联合也符合政府的利益要求,于是支持农民组织的发展;第三阶段,农民组织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同时,很容易和政府进行利益博弈,而政府部门则日益感觉到农民组织的尾大不掉;第四阶段,政府开始利用自身的权力优势,通过改变政策和介入组织管理等手段,试图引导农民组织的发展方向;而农民组织则被动的做出选择,逐渐屈服于政府的意图;第五阶段,根据政府意图改头换面之后的农民组织,实际上已经改变了当初自发组织起来时的初衷,走向了形式化。此后,这些农民组织要么变质,走上另外的发展道路,要么走向消亡。而农民在失去原来利益需求维护组织的情况下,又会试图组织新的组织,进入新五个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开始进入新一轮“关系变迁史”的循环。

  以史为鉴,兴替可知。“变迁史”向我们昭示,农民组织陷入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太强,另一方面,则在于农民组织太弱。

  这并不是说,政府的介入必将会影响农民组织的发展。实际上,在现阶段,政府对农民组织进行扶持,从本意上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但问题在于如何找到政府扶植与农民组织发展的最佳结合点?

  制度的不完善和相关政策的缺失,纵然是关键之一,但如何定位政府的角色,才是问题的根本。或许,只有政府角色实现了由“统治型政府”和“治理型政府”,向“服务性政府”的“转型”,这些问题才能够迎刃而解。

  这一切,似乎还很遥远。(刘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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